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。
本公司控股*魯能泰山電纜電器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:泰山電纜電器)的控制人山東魯能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向華能山東發電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:華能山東)轉讓其持有的泰山電纜電器56.53%的股權事宜已獲*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同意批復(國資產權[2009]70號)。本次股權轉讓的相關情況,詳見巨潮資訊網(www.cninfo.com.cn)以及2008年12月15日、16日的《中國證券報》、《證券時報》。
本公司將密切關注其進展情況,并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。
特此公告。
山東魯能泰山電纜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會
2009年2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