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從內蒙古電力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內蒙古電力公司)了解到,為了最大限度地發揮電網投資效益,規避電網建設投資風險,5月8日,內蒙古電力公司與鄂爾多斯市政府按照平等互利、風險共擔的原則,簽訂了總額為30億元的電網建設投資協議。
據了解,根據鄂爾多斯市“十一五”發展規劃和自治區電網建設規劃,內蒙古電力公司計劃2009年在鄂爾多斯市安排建設康巴什、達拉特旗民安、包頭至西安電氣化鐵路等220千伏輸變電工程,東勝吉樂慶、準格爾旗五家堯等110千伏輸變電工程,以及危及電網安全及城市配網改造工程等項目,總投資達30億。雙方確定工程建設資金由內蒙古電力公司統籌解決,鄂爾多斯市政府按照總投資的20%墊付工程資金,并按照用電需求的輕重緩急*打入內蒙古電力公司*。內蒙古電力公司將根據鄂爾多斯市電力負荷發展情況,適時安排開工建設。當項目建成投入運營后,新增穩定負荷達到主變容量的50%以上時,且項目核準、*落實后,內蒙古電力公司依次償還鄂爾多斯市所墊付的資金。